按照學院章程修訂工作部署及章程文稿工作組研討會第二次審稿會修訂意見和要求,參照教育部核準的《中國人民大學章程》、《浙江大學章程》等以及自治區教育廳首批核準的《廣西大學章程》、《廣西師范大學章程》,高職研究所闕勇平教授等章程文稿具體撰寫人快馬加鞭,連夜把《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學院章程》(修訂5稿?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學院章程》)進行了相應的精簡與內容完善,整篇文稿字數已壓縮在10000字以內。5月7日,學院章程文稿工作組在鵬飛路校區教學樓2109會議室召開文稿審議會。會議由李維副院長主持,文稿工作組成員除因公出差缺席外,韋勝強、孫德江、覃超穎、覃遠霞、張居設等部門領導均出席了本次章程文稿審議會(缺席的領導,會后將以電子郵件發送WORD文稿方式征求其本人意見)。
會議首先由李維副院長把章程修改稿修訂情況做了一個說明,再一次強調了章程修訂各工作組在推進《學院章程》修訂工作過程中,務必堅持“依法辦學、群眾路線、實事求是”的三個基本原則。接著,章程文稿工作組與會成員逐條逐字逐句地對《學院章程》內容展開熱烈討論。根據《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章程用語應當準確、簡潔、規范,具體的審議討論內容有:
⑴章程全文統一使用“學校”、“校長”字樣替代“學院”、“院長”的說法。與其他高等學校保持一致性。
⑵序言部分為學院歷史沿革。一稿內容用詞不準,內容繁復,且未能全面展現我校歷史變革。與會成員字斟句酌,修改為“學院名稱為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起源于1953年創辦的廣西省糧食干部培訓班。后幾經變遷,于1978年7月和1979年8月設立廣西糧食學校和廣西糧食技工學校(廣西黎塘糧食技工學校更名)。1993年廣西糧食學校更名為廣西貿易經濟學校。1994年廣西糧食技工學校更名為廣西經濟貿易技工學校。2004年兩校合并升格為廣西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06年更名為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⑶第一章總則。①學校英文名稱。參照重慶工商大學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和北京工商大學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關于工商的說法,我院英文名稱Gu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Technology and Business較為合適,暫不修改。②學校校址略顯冗長,建議更改為“學校法定住所地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鵬飛路15號,設多校區辦學”。此說法簡潔,突顯校本部,同時涵蓋其余校區,亦不排除今后校園擴建,增加其他辦學校址的可能。③學校性質原為“非營利性事業組織”,建議改為“公益性事業單位”更為貼切。④學校辦學理念需補充德行,教書育人立德為先。人才培養類型建議將“高端技能型人才”更改為“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與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最新提法保持一致,既強調學生技能培養,又強調學生素質教育。
⑷第二章舉辦者和學校。①舉辦者的權利和義務參照《高教法》內容。②學校主要教育形式以專科學歷教育。為學校今后專業獨立升本作鋪墊,建議補充“經批準設立的其他高等教育形式”。
⑸第三章組織結構和管理體制。①第十二條,十九條,二十條,根據《關于堅持和完善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內容修改,刪除校長具體工作職責。②第十三條,學校黨委主要職責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刪除黨委會具體權責。③出于內容簡潔精練的要求,第二十五條,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學術委員會規程》開展學術委員會工作。學術委員會具體工作內容可省略,但其構成情況體現我院特色,此內容予以保留。④學術委員會相關內容參照《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制定。
⑹第四章學生。參考《高教法》和相關學生代表大會工作條例。
⑺第五章教職工。參照《教師法》《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修改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⑻第六章經費、資產及財務管理。依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結合我校特色修改。
⑼第七章校友會。原章節內容略顯冗長,工作組成員討論刪減相關內容,并對校友的內容予以重新界定。
⑽第九章校訓、校徽、校旗、校慶、校歌。此章內容暫不討論,等宣傳部先統一意見再定。
⑾第十章附則。工作組討論章程解釋權歸屬,最后參照其他已核準的高校章程確定由學校黨委附則解釋。
會議持續2個半小時,經過熱烈討論,《學院章程》內容刪減調整至7000字左右,遣詞造句更為嚴謹、專業。本次章程工作組文稿審議會意義重大,標志著學院章程文稿即將定稿進入大范圍征求意見階段。按學院章程工作進度安排,最新章程修訂文稿將發至校友、學院法律顧問及相關章程專家組繼續征求意見,同時在合適時機將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進一步討論,以廣泛征求章程修改意見。
(章程文稿工作組文稿審議會)
(與會人員認真研討章程文稿內容)